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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荐名录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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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05]47号)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防政发[2007]23号),我市开展了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并根据《防城港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标准,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市有关区、县、市推荐的9个项目进行审议,评审委员会根据其价值进行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提出防城港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9个推荐项目向社会公示,从见报之日起,公示期15天。 异议受理单位:防城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通讯地址:港口区云南路天马大厦4楼 邮政编码:538001 联系电话:(0770)2827507 电子信箱:fcgwhj@163.com
来源:防城港日报 责编:黄少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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